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不得使用的部位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不應直接砌筑在樓面、地面上。關于廁浴間、露臺、外陽臺以及設置在外墻面的空調機承托板與砌體接觸部位等常常受干濕替換效果的墻體根部,宜澆筑寬度同墻厚、高度不小于0.2m的C20素混凝土墻墊;關于其它墻體,宜用蒸壓灰砂磚在其根部砌筑高度不小于0.2m的墻墊。
蒸壓加氣混凝土砌塊不得運用在下列部位:
1、修建物±0.000以下(地下室的室內填充墻在外)部位;
2、長期浸水或常常干濕替換的部位;
3、受化學侵蝕的環境,如強酸、強堿或高濃度二氧化碳等的環境;
4、砌體表面常常處于80℃以上的高溫環境;
5、屋面女兒墻。
別的,當砂加氣砌塊用做修建主體資料時,其放射性核素限量應契合GB6566-2010《修建資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規定。當修建主體資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1.0和Ir≤1.0時,其產銷與運用范圍不受約束。對空心率大于25%的修建主體資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鐳-226、釷-232、鉀-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時滿足IRa≤1.0和Ir≤1.3時,其產銷與運用范圍不受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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